“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两会”站在新时代推进吕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加快建设法治吕梁的重大决策,把建设法治吕梁作为建设“五个吕梁”的一项重要内容,勾画了法治吕梁建设的总方向和总路线。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吕梁建设,为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转型出雏型关键之年,转型发展使命催征,百年变局加速演变,越是任务艰巨,越是形势复杂,我们越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市理念,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为转型发展保驾护航。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扎实补齐法治吕梁建设的短板弱项,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吕梁实现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牢法治思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市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推进法治吕梁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设法治吕梁要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要在“共同”上下功夫,按照“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要求,做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协调发展。要在“一体”上做文章,即在理念上把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认识,不能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建设的内容上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使法治吕梁、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确定的目标、安排的任务和采取的措施不冲突、能衔接、可支撑。
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市“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聚焦服务转型新路、高质量高速度发展大局,从小切口入手,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积极制定出台吕梁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规规章,以良法善治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推吕梁早日出转型新路。
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要在育人上打基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打牢法学知识功底,加强道德养成,培养法治精神。其次要在选人上下功夫,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三要在管人上做文章。做到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通过严格监督,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营造人人讲法治、事事有法管的良好氛围。
转型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群众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卫。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全市“两会”精神,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市法治建设一定会健步向前,实现新跨越、展现新气象。在法治护航下的吕梁必将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