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如火如荼地进行。今年以来,吕梁市积极探索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推动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全市乡村法治建设。培养“法律明白人”作为一项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被提上日程。6月,吕梁市召开“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大培训动员部署会,标志着吕梁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就是要重点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乡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市实现“1234”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营造良好环境。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选拔,采用以建制村(社区)为单位,经个人申请或村“两委”遴选、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审核、公示等程序产生。“法律明白人”的培训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编制“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组建培训讲师队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村“两委”组织配合,分期分批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轮训,结合现场教学、参与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法治实践形式,增强法律明白人培训效果。培训工作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发结业证书,一年累计培训达4课时的,统一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每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2021年底,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每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2022年底,全市所有建制村(社区)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力争占到农户(居民户)总数50%以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社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大培训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以开展“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大培训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凝聚共识促进共为,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稳步推进。目前,各县、市、区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法律明白人”选拔、考核等工作。全市已开展培训场次为86场,考核上岗人数为8800人。下一步将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乡风文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