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3月2日电 (记者 武艳永 文/穆锦廷)近日,晋能控股电力山西地电方山分公司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45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公司统一安排,于2月28日调整电力客户结算周期,用电客户抄表例日统一调整为每月1日,实现电量电费按自然月结算,即每月抄一次表,结算一次电费。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月份开始,公司精心部署,积极准备前期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计量装置的改造,为结算周期调整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开设宣传栏、发放宣传单、重要用户上门送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三是积极推广线上缴费渠道,引导用户使用快捷方便的缴费方式。四是提前完成高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保障结算工作正常进行。五是开通绿色通道,用电客户针对结算周期调整工作可通过拨打96598客户服务热线、到营业场所现场咨询等多种渠道提出相关需求,公司优先解决,并主动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争取各方面理解支持,确保抄表结算周期调整后各项工作顺利过渡,坚决做到抄表时间改变,优质服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