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擦亮利剑 捍卫正义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21-01-27 09:48:46 来源:吕梁日报作者:穆佳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职履责。2018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86件,结案182件,结案率97.85%,共宣判1011名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实效。

加强组织保障 确保扎实推进

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是打好专项斗争的重要保障。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扫黑办,抽调刑事审判团队、执行局、法警队、研究室、监察室精干力量,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调研、宣传、督导工作。坚持“一把手”担负第一责任,一线部署、靠前指挥,亲自审理涉黑涉恶案件。院党组先后召开50余次扩大会议,10余次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推动专项斗争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管到位、管到底。

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该院提请市委政法委牵头,整合公安、宣传、网监、网信等多部门参与重大涉黑案件“三同步”工作。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群众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同步”工作方案》等29个系列工作文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沿着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稳步运行。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该院选派全市法院43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国、全省法院及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等高校的专项业务培训,编印《扫黑除恶办案手册》3册,为一线干警准确把握案件提供参考依据。150余名干警签订扫黑除恶5项承诺,进一步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着力提高基层法院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打造了一支扫黑除恶“硬核”队伍。

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依法严惩

三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对于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案件,全部做到院庭长亲自审理,孙志勇等22人、李增虎等83人、张志雄等25人等一大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大涉黑犯罪案件顺利审结宣判,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市法院一方面树牢“铁案”意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切实防止在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苗头性问题。另一方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坚决在法定幅度内判处重刑,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李增虎、孙志勇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志雄、杨爱军等被分别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充分彰显了法律的严肃和公正,向全社会有力传递了吕梁法院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在审理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增虎等83人涉黑案时,市政法委协调公、检、司、卫生、电力等26部门参加庭审保障,市中院创新审判方式,采用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庭审,将吕梁市体育馆改造成主法庭,设立了临时羁押室、庭审指挥中心、餐厅、案卷保管室、医务室等诸多功能区域。在离石、孝义、柳林三地看守所及文水县法院设立分法庭,开通了四个分法庭与主法庭的视频通讯网络。该案20名主要成员提押到主法庭,其余63名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网络与主法庭的20名被告人共同接受审判,被告人家属在文水县分法庭通过远程视频旁听庭审。

吕梁市中院用3天时间将63名被告人从太原看守所换押到吕梁各看守所,安排辩护人集中会见被告人,两次协调召开控辩双方150余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充分保护控辩双方的权利,详略得当精心组织庭审,经过15天时间顺利完成开庭任务。庭审结束后,全体审判人员未休息一天,加班加点制作出了近800页的判决书,最终在不到两个半月的时间内,将83名被告人、1500余册案卷的李增虎案顺利审结。当地群众纷纷表示,李增虎的判决宽严相济,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是一份公正的判决。

坚决落实快审快结要求。全市法院狠抓案件办理效率,立案庭优先审查立案,审委会优先安排研究讨论,需要流转卷宗的全部专人专车专送。发挥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明确争议焦点的功能,突出庭审重点,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提高庭审效率。实行涉黑恶案件纪检组巡回督导、院领导包案督导、扫黑办逐案跟踪督办的三级督导。在上述有力措施下,全市法院的黑恶案件结案率大幅度提升,截至2020年12月,黑恶案件一审结案率达97.85%。

聚焦“打财断血” 主攻打“伞”破“网”

聚焦“打财断血”。全市法院以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为目标,在判处较重自由刑的同时,对组织领导者及作用十分突出的骨干成员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积极参加者一律处以较重的罚金刑,对违法所得一律判决追缴、退赔或没收。同时,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建立涉黑恶财产刑执行绿色通道,生效案件及时迅速移送执行。加强对证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用途等方面证据的审查判断,精准认定“黑财”,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确保黑财“应判尽判”“应执尽执”,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目前,全市法院已对41个城市的217家银行网点的1543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查控,现已执行到位并已移交省级财政资产共计10.464亿元。

主攻打“伞”破“网”。吕梁市中院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整肃法院队伍紧密结合,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和“集中评查”。坚持刀刃向内,对法院干警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十八大以来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减刑案件“回头看”进行自查复查。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发现问题严格通报整改。

坚持有“伞”必挖,逢“伞”必打。在办理村“两委”人员及党员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时,同步建立案件、线索排查移送台账,定期向上级法院、市监委、市扫黑办报告案件审理情况,向被告人所在基层村委或单位寄送生效法律文书,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市监委移送的3起已生效涉黑人员犯罪案件启动再审。

天地有正气,浩然日月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擦亮利剑,攻坚克难,对黑恶犯罪高压严惩,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圆满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