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吕梁交警支队为聘请的10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颁发了聘书,聘期三年。
这次聘请的监督员为居住生活在吕梁市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各部门有关人员,各类媒体从业人员,运输企业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
警风警纪监督员对全市公安交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交警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警风警纪监督员代表在发言中表示聘请监督员是市交警支队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的又一有力举措,要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把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期盼及时反映到交管部门,宣传交警部门的工作成效,对公安交警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要认真履行监督 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揭短,亮丑,推动问题解决。
吕梁市交警支队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督查科)负责督促解决由警风警纪监督员反咉、转递的检举,控告事项,必要时直接组织核查办理。各级公安交警机关和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协助监督员开展工作。为创造和谐警民关系、良好执法形象、畅通交通环境、创造高质量交管工作作出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