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石楼县志》
(1986-2016)入志人物资料的公告
《石楼县志》(1986-2016)编修工作已进入终审稿修改补充完善阶段,目前正在广泛征集入志人物资料。为了全方位收集符合条件的入志人物资料,特诚请县内外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踊跃供稿或提供线索。望相互告知,以期应收尽收,不缺不漏。
一、范围和标准
(一)收录时限:198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收录范围:本籍客籍兼收。在石楼工作、生活,对石楼的发展有较大贡献和影响者,或石楼籍在外工作的各方面代表人物。
(三)入志形式及标准:
1、传记与简介
①传记主要收录2018年前已故的各类代表人物,需提供1500字的文字材料。
②简介主要收录2018年前在世(在职)的各类代表人物,需提供500字以内的简介。
传记与简介收录标准如下:
(1)在党政军界曾任或现任正县(团)级以上实职的干部(含离退休老同志);
(2)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员以及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各类人员;
(4)石楼籍在县内外或外籍在石楼工作期间受到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和荣立二等功以上军功的人员;
(5)中国文联下属的国家级专业协会会员;
(6)有特长、有成就、有影响的民间艺人;在传承、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受到省级以上命名的人员;
(7)热心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物(投资家乡建设、捐资助学……30万元以上者。);
(8)石楼籍革命烈士;
(9)拥有专利权和知识产权的重大发明创造者;
(10)参加奥运会、亚运会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及教练员;
(11)其他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影响的代表性人物,如杰出的外援干部、知青、海归和归国侨胞、宗教界人士、能工巧匠和道德模范等。
2、人物名表
分类收录2018年前有代表性的本籍人物。需写明人物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任职时间、最高级别荣誉称号(含表彰单位、表彰时间)、职称名称与评定时间、任职时间等主要内容。
收录标准如下:
(1)石楼籍在外工作正县团(实职)以上人员;
(2)省管优秀专家及石楼拔尖人才;
(3)获省、部级奖励者;
(4)参加全国比赛获得前三名的有关人员(如:运动员及教练员);
(5)全省、全国“两代表一委员”名录;
(6)获副高级以上职称者;
(7)各协会省级以上会员;
(8)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
(9)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
(10)烈士英名录。
二、征集要求
1.所提供资料必须内容真实、事实清楚、有据可考,有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入志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已故人员入志资料,请原所在单位和亲属提供。
3.入志人物资料内容包括: 姓名、曾用名、笔名、性别、生卒时间(年月)、籍贯、出生地(具体到乡镇、村)、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务(职称)、任职(获职称)时间、荣誉(名称、受奖时间、授奖单位)主要事迹和经历,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等内容。
如有专著的,要写清专著名称、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总字数,如系与他人合写,要按书上署名顺序将作者名字全写出;如曾参加战斗,要写清战斗名称,当时担任的职务,主要贡献,受奖情况。要求文字严谨、朴实、简洁。同时,请附上提供入志人物资料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热忱欢迎征集对象本人、亲属、朋友、同事、学友、战友提供熟知的线索,并请互相转告,以免遗漏。
5.对资助修志工作的各项义举,我们将在二轮《石楼县志》后记中予以记载表彰。
三、征集时间和报送方式
因征集时间紧、编纂任务重,请相关人员务必于2020年5月10日之前一次性提供所需资料,逾期不再受理,因资料报送不及时或资料不详不实导致遗漏者责任自负。《石楼县志》编纂委员会享有对入志人物材料进行编辑、加工、修改和审定的权利。
有条件的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入志人物资料报送电子邮箱(565619769@qq.com),后补送纸质材料、证明资料及有关资料。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
地 址:石楼县政府大院东三楼史志办公室
邮 编:032500
电子邮箱:565619769@qq.com
联 系 人:辛 玺 郑煜红
联系电话:13835803600 15003580047
石楼县史志编纂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