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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和边督边改工作

2021-05-12 17:03:25 来源:吕梁日报作者:冯凯治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吕梁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和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工作,在市协调联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5个工作组高效运转、快捷保障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4月18日到28日,积极配合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水、生态3个组下沉督察工作任务,现场察看35个点位,收集报送资料9批118份,与12个单位和企业的人员进行了问询谈话。4月7日以来,已对23户企业处罚609.55万元,责令整改32户、查封扣押1户,关停取缔1户、停产整治2户,行政拘留6人,有力保证了转办案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督察以来,市级领导带头先后对10个群众反映问题现场调研督导,各县(市、区)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组长的协调联络工作领导组,全力以赴及时落实转办事项,以身作则实地督办问题整改。期间,工作组共编印简报49期,省整改办及媒体采纳转发14期,在市级媒体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逐日逐批公示案件办理情况,对重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跟踪报道,累计专题新闻报道136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结合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了全市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案件交叉督查,“五一”期间环境安全大检查,党史学习教育党员进社区办实事等活动,特别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我市煤炭企业生态破坏的典型案例之后,立即成立领导机构,进驻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处理到位、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煤炭采选固废处置专项整治。

对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各县(市、区)、各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水环境质量恶化的2个县进行挂牌督办,对3个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同时以最严格的标准展开现场调查,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