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针对近期疫情防控情况,吕梁市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五项举措”,高标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管控局机关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大型活动和会议。严格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由“7+1”升级为“14+2”(即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两次核酸检测),市县两级公证处、援助中心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来访人员一律戴口罩、登记、体温检测。
二是重启社区矫正疫情防控战时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办理执行地变更或新决定社区矫正等情况的排查,做到底清数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从严落实外出请假审批制度,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管理系统“一日至少两次点名”制度,对于显示异常、疑似脱管、越界、不签到、点名不反馈等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大处罚力度;持续执行“零报告”制度。
三是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动员全市律师、公证机构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因疫情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是协助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全市依法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研究涉疫依法防控重大事项,督促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案件的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严格追究责任;督促执法机关加强执法保障,配齐执法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口罩等物资调配及后勤保障;动员部署全市疫情防控法律宣传,在《法治吕梁》和《吕梁日报》开辟专栏,指导依法防控工作。
五是加强对各类法律服务的指导监督,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发挥实体、网络、热线平台作用,适当调整服务模式,避免人员汇集。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名对群众法律服务推诿搪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积极储备防疫物资,加强场所消杀、内部管理、办事群众管理、现场秩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