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临县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在政府东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旭平,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飚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以及2020年9月10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高永胜传达了省、市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就全县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任飚就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白旭平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按时完成禁产、禁储、禁售、禁运、禁放烟花爆竹等“五禁”工作,要结合“三零”单位创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细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运、禁放各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采取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政府通告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要坚持带头垂范,引导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人民群众、企业单位的立场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公平公正、妥善合理处置各类纠纷矛盾,各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全力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确保将烟花爆竹禁售、禁运、禁放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采取严密措施,保证烟花爆竹排查、搬运、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确保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