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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上半年空气质量:吕梁最好

2020-07-22 17:36:51 来源:吕梁日报作者:付永文

7月19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0年上半年各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1至6月份,全省空气质量吕梁最好,成为山西省唯一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的市。这是吕梁市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在汾渭平原和全省保持领先以来,取得的又一显著成绩。

近年来,吕梁市强力推进“治污、控煤、管车、降尘”和应对重污染天气,2018、2019连续两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降幅均在15%以上,领先汾渭平原,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持续实施“三个100万亩生态工程”,森林覆盖率全省排名第三,荣获全国“2019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称号。

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13个县(市、区)、163个乡镇(街道办)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吕梁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实施意见》等“1+N”政策措施,构建起了完善的“大生态,大环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紧盯市区及周边、平川区域两大重点,我市以推进城乡清洁取暖工程为突破口,多管齐下管控散煤燃烧,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淘汰和关闭了一批高污染落后产能。全市上下扎实开展决战决胜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露天烧烤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在市区周边拓展安装了150个空气质量微观监测站和3套雷达垂直水平大气污染物扫描仪,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了137个大气水环境治理项目,552户工业炉窑完成了治理任务,5户钢铁企业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环保、交警联合开展机动车污染执法检查21万余辆次,“人防、技防、区域联防”的环境监管成效进一步显现。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吕梁市区综合指数4.94,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16.0%,全省排名第一,汾渭平原排名第二。PM2.5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全省排名第二,汾渭平原排名第一。优良天数141天,同比增加14天,全省排名第二,汾渭平原排名第一,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上半年,全省11个设区市中,仅吕梁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平均水平,吕梁蓝、吕梁绿成为最鲜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