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级区域重污染联防联控要求,结合与太原市、晋中市共同联合会商情况,预计从1月19日开始未来扩散条件逐步好转,经研究决定从2026年1月19日0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预警解除后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污染源日常防控工作。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于2026年1月20日17:00前,将本单位在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形式一并报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子邮箱:llszwrtqyd@163.com)。其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汇总上报辖区内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发布和解除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等督查情况,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23〕29号)中各自职责分工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汇总上报本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效果评估等落实情况。
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