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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三部《条例》发布 以法治之力绘就生态、产业、文明新画卷

2025-10-10 14:46:38 来源:记者观察网

记者观察网山西10月10日电 (白小峰 图 冯帅)10月9日,《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玉萍,市政府副市长庞明明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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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于20259月1日起施行,《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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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吕梁市相继制定27部地方性法规。此次三部条例的颁布,既是市人大常委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更是吕梁市聚焦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关键举措。三部条例的出台,紧扣吕梁发展实际,破解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适应发展所需、人民所盼,具有吕梁特色。

破解“固废围城” 工业绿色转型有了“硬规矩”

吕梁作为全国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之一,长期面临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存量大、年产生量高的生态压力。《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聚焦这一痛点,将近年来吕梁市委、市政府在推动固废利用产业发展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有效措施上升到地方立法层级,解决当前固废利用工作难题,以法治方式引导政府、企业、社会走上资源节约、循环发展之路。

《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共二十三条,其内容按照总则、规划和保障、鼓励和政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的逻辑进行设计。明确规定适用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突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管理。确立了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细化了各部门在综合利用、科技攻关、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规定规划编制、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优先采购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其中设立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尤为关键。这笔资金是《条例》明确的重要保障措施,核心目的是引导产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重点支持两类领域:一是新兴固废利用产业,比如利用固废提取有价组分、制取高端化工产品、生产生态土壤等技术密集型项目;二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对企业研发固废高质利用技术(如高效分选、无害化处理技术)并实现落地应用的,按研发投入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守护“绿水青山” 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添“新抓手”

吕梁山区是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区域。《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聚焦守护“绿水青山”,筑牢黄河中游生态屏障,将吕梁市多年来在水土保持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范,创新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机制,解决吕梁市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为“一泓清水入黄河”筑牢法治基石。

《吕梁市水土保持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七章。本条例的创新亮点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针对性更强。《条例》结合吕梁市黄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严重的特点,明确淤地坝建设用地可参照设施农业用地等规定,淤积新增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土地,质量达标的可以用于占用耕地、林地的占补平衡,这一规定不仅给吕梁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开辟了绿色通道,必将极大推动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的进程。二是责任更清晰。《条例》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淤地坝管护中的责任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规定,对损坏、擅自占用淤地坝的法律责任做了细化。三是激励机制更明确。《条例》不仅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而且还明确要落实水土保持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奖励办法和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为确保该条例落地见效,吕梁将通过“三个强化”推动落实。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尽快建立常态化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动态监测,依法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加大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受理和查处力度,保证《条例》规定的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保障。按照《条例》规定,与审批、税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收尽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争取设立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资金,对水土保持示范县、水土保持示范企业、工程给予奖励或补贴。三是强化宣传。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更加积极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扩大《条例》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氛围。目前该条例已通过省水利厅官网推广,引发多市咨询学习。

激发“向善力量” 志愿服务规范化打造“文明名片”

当前吕梁市已有注册志愿者40余万名,志愿服务队伍6000多支,他们在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将有力推动志愿服务从“个体善举”走向“社会风尚”,为吕梁汇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吕梁市志愿服务条例》共十六条,聚焦志愿服务全链条管理,构建“职责明确、保障有力、多元协同”的制度体系。该《条例》紧密结合吕梁的地域特色、产业特点、生态定位、文化资源等实际情况,在多个方面突出地方特色。第一,聚焦特色服务领域。明确鼓励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文化传承三大本地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例如,乡村振兴领域特别提及协助红枣、核桃、小杂粮等特色产业推广和电商助农;在生态环保领域,则重点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投向吕梁山区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第二,聚焦文化传承领域。突出剪纸、面塑等非遗宣传,依托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提供义务讲解。具体包括组织志愿者开展剪纸、面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依托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等独特红色资源,协调建立并管理义务讲解员队伍,传承吕梁宝贵的红色基因。第三,聚焦本土品牌建设。倡导培育地方特色志愿服务文化,明确推动“志愿吕梁”品牌建设,通过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和典型宣传,系统性地培育具有吕梁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将志愿服务深度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全力打造一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吕梁志愿服务金名片。第四,聚焦安全权益保障。针对吕梁山区地形复杂、志愿服务活动可能面临安全风险的特点,条例特别强调了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或有安全风险的活动前,必须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些条款充分体现了对志愿者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的人性化关怀,解除了志愿者的后顾之忧。第五,聚焦“一老一小”参与。条例结合吕梁人口结构特点,特别关注青少年和老年人的参与。鼓励学校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从小培养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参与移风易俗、矛盾调解、家风传承等他们擅长且符合乡村、社区实际需要的活动,这既是对老年群体社会价值的尊重,也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

为扎实推动三部条例落地见效,吕梁市政府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链条抓好贯彻执行,让法规条款落地生根。在工业固废治理上,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清理非法堆存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加快建设综合利用基地与产业集群,推动固废由“低效利用”向“高效高值利用”转变;在水土保持上,构建“监测-治理-保护”全流程监管体系,严控生产建设活动中的生态破坏行为,筑牢吕梁绿水青山屏障;在志愿服务上,健全注册登记、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配套制度,消除监管盲区,引导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二是全覆盖开展宣传解读,让法规精神深入人心。把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通过政府官网、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开展“点对点”宣讲。针对工业固废利用,重点向煤焦企业解读资源化利用路径与责任;围绕水土保持,向各县(市、区)和施工单位讲清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聚焦志愿服务,向社会公众普及权利义务与激励政策,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全方位强化保障监督,让法规权威得到维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清单,形成执法合力。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与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管用、能用、好用”的法治利器,为吕梁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责任编辑:田文璐】